各相关单位:
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请、评选流程
1、10月21日-10月28日,请符合学业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校本部本科学生登陆奖学金网站(http://scholarship.stu.edu.cn/administration.htm)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还需要登陆学生事务系统(http://sao.stu.edu.cn)打印申请表(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奖在系统提交申请表后下载附件表格打印),并于10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所在书院。
在评选学年,GPA百分比居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同学可以申请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无需打印。GPA数据以2019年10月21日学分制的数据为准。
在评选学年,GPA百分比居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的,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并能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同学可以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术科技突出贡献奖、文体突出贡献奖、社会服务贡献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四类专项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学术科技活动积极分子奖、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奖、社会服务积极分子奖、校园服务积极分子奖等四类专项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2、10月28日-11月1日,书院总院对申请学业优秀奖学金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各等次入围名单并在校内办公信息系统公示。
3、各书院于10月30日前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审核工作,并将申请材料报书院总院。
4、各书院、校团委于11月6日前将学术科技突出贡献奖、文体突出贡献奖、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杰出领导才能奖的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书院总院。
5、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将于11月评选确定学术科技突出贡献奖、文体突出贡献奖、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杰出领导才能奖等4个专项奖学金的获奖人选。
6、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1月通过对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者的学业表现、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评并确定获奖人选。
7、各书院11月完成学术科技活动积极分子奖、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奖、社会服务积极分子奖、校园服务积极分子奖等4个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书院总院。
二、其他事项
1. 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请务必登录学生事务系统(http://sao.stu.edu.cn)查看并确定自己成功提交申请。
2. 由于系统问题,优秀学生干部奖申请表格最后一栏没有显示,具体需要填写的内容为“你在学生干部方面所做的最突出的贡献是什么?(200字)”,详见申请表。
3. 学生在进行网上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发邮件至scholarship@stu.edu.cn。
4. 以上奖学金的评选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在校内办公信息网上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特此通知。
书院总院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