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为表彰汕头大学最优秀的毕业生,李嘉诚基金会于2002年设立了汕头大学奖章,并于每年毕业典礼期间授奖。为做好本年度汕头大学奖章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标准:
1)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在校期间总GPA百分比居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
2)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3) 具有良好的判断力、才智、创造力以及广泛的兴趣,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5) 评委会还应考虑该生其它方面的杰出表现。
2、奖励名额:
1名奖章获奖者和6名入围奖获得者。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汕头大学奖章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一篇由该学生撰写的文章(12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包括其在校学习经历以及这些经历是如何形成其人生目标和志向的。
(3)两封推荐信,由教授或副教授推荐。其中一封需提供该学生在校期间突出表现的事迹及参加的活动,或为校外社区所作贡献。这些可包括研究,或其它创作成品、竞赛所获奖项以及其它以一名汕大学生身份参加的非学术性的活动。
(4)获奖证书复印件。
4、报名和评选流程:
(1)请有意申请者于4月12日下午5:00前登陆到奖学金网站(http://scholarship.stu.edu.cn/administration.htm)提交申请(撰写的文章需作为附件提交),并将书面材料交给各书院辅导员,各书院于4月15日下午5:00前将材料报送至书院总院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2)校本部学生申请表审核意见和推荐意见均由所在书院填写。
(3)医学院学生申请表审核意见一栏由所在书院填写,推荐意见由医学院填写。
(4)请各书院仔细核对推荐者的学业基本情况和获奖情况,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书院总院
2019年4月2日